MMORPG123 阅读:163次 时间:2023-12-17 09:02:12行政复议:是指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,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,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,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、适当性审查,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,是公民,法人或其他组织通过行政救济途径解决行政争议的一种方法,以下内容是由微蓝经验网用户发布注册税务师经验分享: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,看完这些你就懂了,希望对于用户有一定帮助,为朋友进行解决疑惑,如若想了解更多相关内容,可以向底部移动了解更多与本教程文章相关解决经验方法!

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共性:
1、都是处理行政争议, 2、都是事后救济手段,只不过行政复议叫行政救济,行政诉讼叫司法救济,因为裁判者不同,前者是行政机关,后者是司法机关。
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差异:
1、居中裁判者,行政复议的“老大”是行政机关,是行政系统内自己管自己的事,行政诉讼的“老大”是法院,是司法系统去管行政系统的事, 2、行为性质,前者叫行政行为,后者叫司法行为, 3、适用规定,一个受《行政复议法》调整,一个受《行政诉讼法》调整, 4、前者审查合法性和适当性,后者审查合法性, 适当性是针对自由裁量行政行为的,行政机关更有能力去审,法院只在非常特殊的情况下(行政处罚显失公正)可以审, 5、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大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,行政复议还可以附带审查一部分抽象行政行为,行政诉讼是不行的。
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:
1、可复议可诉讼的情况下,对复议不服,还可以起诉,但先起诉,就不能再复议了,因为“司法大于行政”,复议期间不能起诉,必须等到程序走完,复议期间撤回复议申请,还可以起诉, 2、复议前置的情况下,先复议,才能起诉,复议机关不受理复议申请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作复议决定的情况下,可以去起诉, 很多程序上的差异都是由其性质上的差异展开的,务必理解,不要死记硬背。
声明 未经许可,请勿转载。
© 2025 VLPOS.com 版权所有 微蓝网 ICP备案号:黑ICP备20003952号-1